待到顾长歌离去后,林禄山冲上前,刚刚凌妙妙和顾长歌的对话他都听见了,他有些焦急的开口,
“乖宝儿,你要和顾少侠他们一同启程?你要离开爹爹吗?是待在爹爹身边不开心吗?”
他说着说着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,自家这个女儿自己养这么大,从未离开过自己,现在自家乖宝儿却说要出远门,这个世道不太平,外面那么多妖物伤人的事件,这让他如何放心?
看着林禄山眼神中浓浓的不舍之意,凌妙妙心中也很不好受,她虽然也很享受和怀念和林禄山在一起的父女时光,可她也没忘记,现代社会才是自己的家。
“爹,对不起,我有必须要这么做的理由,你会支持我的吧?”
林禄山用手帕擦了擦眼泪,哽咽道,“从小到大你决定过的事情,我什么时候反对过?就是...就是为父实在是舍不得你啊,
外面的生活那么苦,哪有待在太仓郡来的舒服?是不是因为爹爹现在没钱了?所以你才...”
“哎呀,老林,说什么呢,你女儿是这种人吗?不过你说起这个,我倒是想到了一件事。”
说着,凌妙妙从怀中掏出一个盒子,递给林禄山,“爹,到时候你把这个卖了,然后用卖到的钱,去将太仓郡后山的那一片荒地买下来,
那座后山之上有一座庙宇,到时候你把庙宇拆了,然后派人往下面挖。”
林禄山接过盒子,打开一看,发现是之前自己送给乖宝儿的最珍贵的一个发簪,“乖宝儿,这不是你最喜欢的首饰吗?还有,你让我将一个荒山买下来做什么?现在不想做官家小姐,想做山大王了?”
“哎呦,什么乱七八糟的,爹,你听我的就是了。”
凌妙妙可是知道,那座荒山的庙宇之下,有一座金矿,到时候他们老林家又会富裕起来,感谢这个时代,自家的地下面挖出来的东西也是自己的。
若不是老林提起钱的事,她还真把这事给忘了。
这一点是在《除妖》小说结尾中提到过太仓郡有这么一座金矿。
“行了,老林,那我就先回去收拾行李了,明天还要和长歌他们一起出发呢。”
说完,凌妙妙就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了,她决定了,就算是死皮赖脸,也要赖上慕姐姐她们的团里去。
林禄山看着凌妙妙一蹦一跳离去的背影,又看了看手中价值连城的发簪,不由感慨,“我家乖宝真是懂事了,就连最喜欢的发簪都舍得拿出来给爹了。”
就是不知道乖宝儿让自己去挖土做什么,难不成地底下还有金子不成?
随即他便摇了摇头,被自己的这个想法逗笑了。
不过既然是乖宝儿的要求,那他就按照自家女儿所说的,将后山那一片荒地给买了。
林禄山又看了看盒子中的发簪。
虽然自身积蓄大部分都拿去补亏空了,不过好歹还有一些剩的,买一片不怎么值钱的荒山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至于这个簪子,就别拿去换钱了,自己还是给乖宝儿留着当嫁妆吧。
......
翌日,天微微亮。
“咚咚咚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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